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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南澳县43名干部被“召回” 干部庸懒散不作为要“回炉再造”

2019-04-09 11:07:47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点击数:0


    “这次培训是组织对我们的关心爱护,作为村主要领导干部,既要腰板硬,也要肩板硬,应该在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这是汕头市南澳县一位基层干部,在参加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的首次干部履职能力党性和作风锤炼培训活动后写下的感想。

  与其他培训不同的是,此次培训的对象是2017年以来该县43名受处理的公职人员,因而也被形象地称为“回炉再造”。南澳县开展党性和作风锤炼专项行动,将公职人员“召回”进行“回炉再造”的做法,在汕头市尚属首创。

  根据南澳县制定下发的《南澳县作风建设年活动“三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南澳县开展“公职人员作风锤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18年起,南澳县各级各部门应按年度动态自查上报召回公职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回炉再造”人员进行统一认定,使党性和作风锤炼专项行动成为经常性、基础性、常态性工作。

  据介绍,首次参加干部履职能力党性和作风锤炼培训活动的召回人员中,有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在创文强管中怠于履职,疏于管理,受到通报曝光;有的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等。

  “‘回炉’只是手段,‘锻造’才是目的。”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回炉锻造”,帮助召回公职人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引导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对待错误、改正错误,让召回干部“淬火加钢”后重新焕发干事激情,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的重新检验。

  值得一提的是,南澳县在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开展“回炉再造”的同时,也建立关爱、教育、纠错、评估机制——参与党性和作风锤炼、回炉再造的公职人员过了处分影响期后,对积极改正、表现优良的将充分肯定;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该推荐的推荐、该使用的使用。通过做好处分问责“后半篇文章”,让干部在重塑中看到方向和希望,让干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来源:南方日报(2019年04月09日 A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