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开展前沿领域的学术研究,形成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较高的原创性成果,推动我院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我院将于近期开展“砚湖学人”研究生科研课题暨首届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应是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毕业班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人具有浓厚的研究兴趣,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研究基础,具备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及主要参加人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或学院处分、未出现学术违纪情况。
(三)申请人的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保障。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每位指导教师同一年度原则上指导项目不超过2个。
(四)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包括负责人在内不超过5人)申报,负责人须为我院学生,可跨学院合作,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合作。
(五)上一届“砚湖学人”课题立项成功但未顺利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六)已获得院级及以上学术科研立项的项目,不予以申报。
二、项目类别与经费
(一)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立项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分数,排名靠前的,立项为院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学院将进行资助(资助额度待定)。每位研究生在其攻读硕士或是博士研究生学位期间,本项目只给予资助一项。项目类别区分博士项目和硕士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博士生的为博士项目,项目负责人为硕士生的为硕士项目。
此外,根据当年度学校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课题申报通知和工作要求,学院还将在院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若顺利获得校级项目立项,还将获得校级资助。
(二)未获得院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的其他“砚湖学人”立项课题,将按照结项答辩所获等级确定资助金额。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时间:2025年1月7日--3月15日
(二)申报与评审流程
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评审”的方式进行,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不超过20个字符)(附件1),经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申报书》纸质版(7份)和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602150799@qq.com。文档及邮件命名格式: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名单。
(三)提交材料时间
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3月15日(24:00前)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3月14日(16:00前)
四、项目管理
(一)资助周期
资助项目的执行期限为1年。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题的,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后,最多可以延期6个月结题。申请延期结题时,如已为毕业班学生则不予延期。
(二)经费管理
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发放人员费。资助经费分两次报销,原则上立项后可报销资助金额的50%,结项通过后再报销资助金额的50%。。
(三)结项要求
1.院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获得院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在结题前应以华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以下成果:
博士生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专业领域的SSCI来源期刊(非预警期刊)、A&HCI或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至少发表1篇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要求:本人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
硕士生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专业领域的SSCI来源期刊(非预警期刊)、A&HCI、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以上公开刊物至少发表1篇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要求:本人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
获得院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其研究成果须注明“获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英文翻译统一为“Funded by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未注明上述字样的成果不计入结题成果。
2.其他“砚湖学人”立项课题
完成立项时拟定的研究任务并产出相应成果,可参与结题答辩,根据评审专家意见确定是否结项及等级评定。如取得以下任意一项目标成果,根据成果质量,可优先评定项目等级:
(1)在学术刊物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包括核心期刊、SSCI、CSSCI、本学科认定的重点期刊和省级及以上重点普通刊物等。
(2)课题项目被地市级(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结项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按学院要求,及时提交《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论文成果佐证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和答辩,结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项目负责人可优先参加有关评奖活动。
通过结项验收者方可获得项目结项证书和资助经费,评审结果由学院进行公示。
(五)项目中止
获得院级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校期间随时可被取消或暂时停止资助,停止发放资助经费剩余的50%,情节严重者追回资金。
1.学术行为不端者;
2.违反校纪校规者;
3.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
4.擅自更改实施计划或资助经费使用不当者;
5.未能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结项成果者;
6.结项评审不合格者。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及经费报销问题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17)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9310586;“砚湖学人”课题管理及经费报销问题咨询学院研究生会指导老师陈老师,办公室(122),联系电话:020-39310060。
2.申报问题、提交材料问题咨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电子邮箱:2602150799@qq.com。
附件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砚湖学人”课题暨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砚湖学人”课题暨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