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优秀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榜样示范作用,鼓励全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引导研究生奋发有为,追求卓越,按照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要求,本年度继续评选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25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基本学制范围内)。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0分(含外语),主要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在学期间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认可度较高的科研或实践等成绩。
1.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
2.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或获得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奖励代替。
(四)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能力,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奖励。
2.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决赛中表现优秀。
3.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志愿到西部地区、基层一线工作。
(五)在学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申请:
1.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行为者;
2.存在学术不端及不诚信行为者;
3.考试成绩不合格或重修者;
4.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三、评选名额
全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共设名额100人,分配给我院名额为6人。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5月8日-12日)
1.系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登录“智慧学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xgxt.scnu.edu.cn),填写相关信息。登录路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工应用——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请在5月12日下午4点前完成系统申请。
2.提交材料: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XX专业+XX姓名+优秀毕业生评选”,在5月12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邮箱624071874@qq.com。
(1)学校综合服务平台导出的成绩单电子版
(2)附件1:平均成绩计算表
(3)附件2:申报情况汇总表
(4)附件3:计分表
(5)所有佐证材料电子版,按照“学术论文”、“咨询报告”、“专业竞赛”等分类打包
附件1-3请严格按照模板填写,佐证材料顺序请与《附件3:计分表》顺序一致,如因不规范填写造成影响,后果自行承担。请准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二)学院评选(5月13日-21日)
学院根据评选基本条件和评选名额对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院审及提交工作。
(四)学校评审、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励方式
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颁发“曾永裕奖学金”每人600元。
六、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学院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选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获得本次优秀毕业生称号者,如出现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不能按期正常毕业或离校前违反校规校纪者,取消称号,学校负责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奖励。